百花定喘丸
来源: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日期:2018-12-05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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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54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潮州
- 剂型:丸剂(大蜜丸)
- 规格:每丸重9g
- 生产地址:广东省潮州市西荣路40号;汕头市揭阳路28号
- 批准日期:2015-05-29
- 药品本位码:86900288000047
-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痰热咳喘
- 适应症
本品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每盒每丸重9g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 儿童用药
儿童慎用
- 老人用药
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防潮。.
- 执行标准
(WS3-B-0062-89)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