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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火爽口颗粒

来源: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02:06:0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2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3g(无蔗糖)
  • 生产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外北街56号
  • 批准日期:2015-05-25
  • 药品本位码:86902144000505
相关疾病

牙周炎,牙周炎

适应症

清胃泻火,滋阴凉血。用于牙龈肿痛,出血,齿动,口臭症状的改善。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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