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吡嗪
来源: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06 09:23:15
-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271
- 英文名称:Glipizide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天津
- 剂型:原料药
- 规格:----
- 生产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瑞达道1、3号
- 批准日期:2015-05-26
- 药品本位码:86900951000176
- 相关疾病
轻度2型糖尿病,中度2型糖尿病,轻度2型糖尿病
- 适应症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注意事项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 老人用药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药与双香豆素类、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保泰松、磺胺类药、氯霉素、环磷酰胺、丙磺舒、水杨酸类药合用可增加其降血糖作用。
2.与肾上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口服避孕药、噻嗪类利尿剂合并使用时,可降低其降血糖作用。
3.与β-阻断药并用时应谨慎。
4.缩短本品在胃肠道滞留时间的胃肠道疾病,可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1.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对大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有效,可使空腹及餐后血糖降低,糖化血红蛋白(HbAlc)下降1%~2%。
2.此类药主要作用为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但先决条件是胰岛β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其机制是与β细胞膜上的磺酰脲受体特异性结合,从而使K+通道关闭,引起膜电位改变,Ca2+通道开启,胞液内Ca2+升高,促使胰岛素分泌。
3.还有胰外效应,包括改善外周组织(如肝脏、肌肉、脂肪)的胰岛素抵抗状态。
4.遗传毒性:细菌和体内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5.生殖毒性:雌雄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的75倍,未见到对生育力的影响。在围产期生殖毒性试验中,5~50mg/kg剂量下格列吡嗪有轻度的胎仔毒性作用,该作用在其它磺酰脲类药物(如磺丁脲和妥拉磺脲)也可见到,认为与格列吡嗪的药理作用(血糖过低)直接相关,大鼠和家兔研究中,未见到致畸作用。
6.致癌性:大鼠连续20个月和小鼠18个月给予格列吡嗪达人用最大剂量的75倍时,未见致癌作用。 - 药代动力学
1.口服后通过小肠吸收,30分钟见效,达峰时间1~2小时,t1/2为3~7小时,维持降血糖长达10小时以上。
2.药物在体内代谢成无活性物质,第一日排泄服用药量的97%;三天内全部由肾脏排出体外。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1.口服开始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1次,也可1.25mg,一日3次,三餐前服,必要时7日后递增每日2.5mg。
2.一般每日剂量为5~15m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20~30mg。
3.本品2.5mg作用相当磺丁脲0.5g。
4.在磺酰脲类药物中,本品胃肠吸收最快,最高药效时间与进餐后血糖升高高峰时间最一致,因此引起下餐前低血糖反应的机会较少,半衰期较短,引起严重持久的低血糖危险性在磺酰脲类药物中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