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口服液
来源: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22: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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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2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达州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通川区魏兴镇)
- 批准日期:2014-10-14
- 药品本位码:86902017000250
- 相关疾病
耳聋,耳鸣,胆囊炎,胆囊炎
- 适应症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孕妇慎服。
-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0ml*10支/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经大鼠实验性致肿实验,结果说明其具有抗炎的效应。又本品对家兔具有较好的利尿作用,另外亦显示有一定的镇痛缓解效果。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