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香胃康胶囊
来源: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07 19: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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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72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玉林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每粒装0.5g
- 生产地址:广西玉林市城站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08-25
- 药品本位码:86905172000264
- 相关疾病
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胃溃疡
- 适应症
疏肝解郁,行气止痛。用于胃及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胃炎所致胃脘部疼痛,饥后尤甚,泛吐酸水,食欲不佳,心烦易怒等症。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包装
0.5g*10粒*2板/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1.药理作用:本品对小鼠水浸应激性胃溃疡(急性胃溃疡)大鼠利血平性胃溃疡(药物诱发胃溃疡)小鼠热烙型胃溃疡(慢性胃溃疡)的形成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大鼠幽门结扎性胃溃疡也有抑制趋势;可明显增进小鼠小肠推进功能,可显著减少小鼠的扭体反应次数;对乙酰胆碱引起的大鼠离体胃肌条强直性收缩有一定的对抗作用;对小鼠的抗炎实验也表明本品对急性炎症及慢性炎症有明显的抗炎作用。
2.毒理学研究表明:
(1)急性毒性:本品对小鼠的最大耐受量为34.29g/kg,以生药计,相当于临床用量(6g/50kg)的285.8倍。
(2)长期毒性:以相当于临床成人剂量(6g/50kg)的25倍50倍的剂量对大鼠连续灌胃13周,给药期间可见高剂量组的RBCHb测定值降低,停药14天后基本恢复,除此外,其他未见明显的毒性反应。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十册WS3-B-3943-98
- 用法用量
疏肝解郁,行气止痛。用于胃及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胃炎所致胃脘部疼痛,饥后尤甚,泛吐酸水,食欲不佳,心烦易怒等症。
-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颗粒;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