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力康颗粒
来源: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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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0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泸州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望江路二段六号、八号
- 批准日期:2015-07-09
- 药品本位码:86902122000244
- 相关疾病
消化性溃疡,胃炎,消化性溃疡
- 适应症
行气活血,泄热和胃。用于气滞血瘀兼肝胃郁热所致的胃脘疼痛,胀闷,灼热,嗳气泛酸,烦躁易怒,口干口苦,以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偶见服药后便溏,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禁忌
孕妇禁用;脾虚便溏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10g/袋×12袋/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本品对大鼠幽门结扎型溃疡,大鼠乙酸灼烧型溃疡,小鼠应激性溃疡,以及乙醇乙酸所致急性胃粘膜损伤有保护作用。动物试验还提示,本品具有一定的降低胃酸、增加胃牯膜血流量、镇痛和抗实验性炎症等作用。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密封。
- 执行标准
WS3-543(2-110)-20022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气香,味苦、微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