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建中合剂
来源: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06 1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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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88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眉山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乐象村一组乐象街1-188号
- 批准日期:2016-09-06
- 药品本位码:86902245000251
- 相关疾病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脾胃虚寒,脘腹疼痛,喜温喜按,嘈杂吞酸,食少脏寒,功能性消化不良
- 适应症
温中补虚,缓急止痛。本品用于脾胃虚寒,脘腹疼痛,喜温喜按,嘈杂吞酸,食少。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阴虚内热者不适用。4.外感风热表证未清患者及脾胃湿热或明显胃肠道出血症状者不宜服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遮光。
-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