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骨草片
来源: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07 1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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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35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玉林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重0.57g
- 生产地址:广西玉林市城站路1号
- 批准日期:2018-01-16
- 药品本位码:86905172000738
- 相关疾病
肝胆湿热,肝胆湿热
- 适应症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肋不舒,脘腹胀满,疲倦乏力,口苦尿黄。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酒及辛辣肥甘滋腻之品。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0.57g*48片/瓶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儿童用药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主要是因湿热阻滞、肝失疏泄所致。本方以鸡骨草之甘凉,清热解毒,舒肝散瘀为主药,辅以茵陈清热利湿,退黄,栀子清三焦实热,泻火除烦,清热利湿,凉血解毒。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7542008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