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寒咳嗽颗粒
来源: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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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27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绵阳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5g
- 生产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东路66号、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灵兴镇
- 批准日期:2015-04-16
- 药品本位码:86902303000278
- 相关疾病
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咳喘,咳喘
- 适应症
本品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阴虚干咳者慎服。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阴虚干咳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7.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包装
5g*10袋/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药物毒理
1.麻黄有收缩血管、兴奋中枢、抗过敏、利尿、解热、平喘、抑制细菌与病毒等作用;苦杏仁所含苦杏仁苷经酶水解后产生微量氢氰酸,能轻度抑制咳嗽中枢而起镇咳平喘作用;法半夏有镇咳嗽祛谈作用;
2.紫苏叶有缓和的解热作用,能增加肠里蠕动,促进消化液分泌,达到“解表与行气”目的,且有抗菌作用;陈皮所含的挥发油有祛痰、平喘、促进消化夜分泌等作用;五味子所含的酸性成分有明显的祛谈作用;甘草也有镇咳祛痰作用。
3.方中麻黄发汗解表、宣肺平喘,苦杏仁降气散结、润肺止痰,二药共奏宣肺止咳平喘之功,为君药;法半夏燥湿化痰,桑白皮泻肺平喘,利水消肿,五味子宁心安神、止咳平喘,青皮疏肝破气,消积化滞,生姜解表散寒,温中止呕,共为辅佐药;炙甘草调和诸药而为使药。诸药合用,共奏温肺散寒,祛痰止咳之功效。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