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红颗粒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14: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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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99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 批准日期:2015-08-19
- 药品本位码:86905184000573
- 相关疾病
湿热瘀滞,带下病,月经不调,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月经不调
- 适应症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经行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
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0g*9袋/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