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颗粒
来源: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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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914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湖北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0.2g
 - 生产地址:湖北省京山县石龙镇太子山
 - 批准日期:2015-08-24
 - 药品本位码:86901832000247
 
 - 相关疾病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肝炎
 -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不良反应
偶见胃部不适。
 -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200毫克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年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 作用类别
本品为辅助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包,儿童一次0.5~1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