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花感冒颗粒
来源: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13: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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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92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5.5克)
 -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振兴大道1号
 - 批准日期:2015-08-11
 - 药品本位码:86901928000311
 
 - 相关疾病
感冒,头痛,流行性感冒,头痛,咽喉肿痛,感冒
 -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解表,利咽。本品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20g*6袋/盒
 -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