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灵颗粒
来源: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01: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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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38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5g
-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 批准日期:2015-04-24
- 药品本位码:86900703000348
- 相关疾病
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适应症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胃灵颗粒中白术、党参具有提高机体免疫力,并对HP有较强抑制作用,对HP感染细胞具有保护和促进细胞新生作用;延胡索能使病变组织周围血流量和氧供增加,改善胃肠粘膜血循环;海螵蛸、甘草、白芍有制酸,对受损粘膜有保护及止痛作用,数药合用使胃酸、HP减少,加速溃疡愈合。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WS3-B-1177-92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