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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罗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来源: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0 09:13:4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152
  • 英文名称:Fleroxacin and Glucos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浙江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00ml:氟罗沙星0.2g与葡萄糖5.0g
  • 生产地址:浙江省龙泉市炉田工业园区科伦大道9号
  • 批准日期:2015-10-29
  • 药品本位码:86904634000729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急性支气管炎

适应症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1.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
2.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静脉炎。

禁忌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8.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每100ml滴注时间至少为45~60分钟。
9.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10.本品忌与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合用。

包装

100ml玻璃输液瓶包装。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1.去羟肌苷(DDI)制剂中含有的铝及镁可与氟喹诺酮类螯合,不宜合用。
2.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药物过量

尚未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也具有中等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健康人静脉滴注氟罗沙星注射液0.1g后,血药峰浓(Cmax)2.85μg/ml,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8.6±1.3小时,达峰时间为0.33小时,表观分布容积(Vd)为110L。本品在多数组织中的浓度接近或高于同期血浓度,但中枢神经系统中浓度很低。给药量的60%-70%以原形及代谢物经肾脏排泄。少部分由胆汁排泄,随粪便排出量仅占3%。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YBH13702005

用法用量

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一次0.2~0.4g,一日1次。

性状

本品为无色、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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