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来源: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0 14: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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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80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河南新乡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20g
- 生产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火车南站
- 批准日期:2015-06-15
- 药品本位码:86903221000142
- 品牌
雅风宁
- 相关疾病
牙折,牙龈癌,牙周病,牙周炎,根尖周炎,牙龈炎,牙周炎
- 适应症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本品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对本药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20g*4袋/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物毒理
1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
2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而发挥药理作用。
3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60mg/kg。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密封。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