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来源: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4 03: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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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952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安徽
- 剂型:滴眼剂
- 规格:8ml:24mg
- 生产地址:安徽省明光市管店经济开发区290号
- 批准日期:2015-09-24
- 药品本位码:86904345000247
- 相关疾病
结膜炎,角膜炎
-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不良反应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 禁忌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只用于滴眼。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包装
8ml:24mg/支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是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以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 老人用药
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药物相互作用,具体如下:1.尿碱化剂可降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清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故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3.与本品合用,可是前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控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血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药浓度过高而产生毒性。6.本品干扰的代谢,从而导致清除减少,血清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本品为局部用药,只有少量吸收。据文献报道,多次滴眼后的血药峰浓度(Cmax)小于5ng/ml,平均浓度一般低于2.5ng/ml。
- 贮藏
遮光,密闭,在凉处保存。
-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