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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来源: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13:52:5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145
  • 英文名称: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江苏扬州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0ml:0.3g(以C18H20FN3O4计)
  •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新区宝应大道91号
  • 批准日期:2015-03-09
  • 药品本位码:86901744001707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宫腔感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不良反应

1.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瘙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
2.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400mg,以后每24小时200mg10-19ml/min首剂400mg,以后每48小时200mg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服用本药,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可用于儿童。

老人用药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2.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3.与华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4.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5.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药物过量

1.喹诺酮类药物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妄、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视神经水肿症状)、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D/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
2.急救措施及解:
(1)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
(2)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3)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投以安定静脉注射液。
(4)重症:可考虑进行血液透析。

药物毒理

1.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2.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

1.药代动力学口服后吸收完全,单剂量口服0.2g后,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1.6mg/L,达峰时间(Tmax)约为1小时。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6小时。蛋白结合率约为30%~40%。
2.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至各组织、体液,在扁桃体、前列腺组织、痰液、泪液、妇女生殖道组织、皮肤和唾液等组织和体液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之比约在1.1~2.1之间。
3.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肾排泄,在体内代谢甚少。口服48小时内尿中排出量约为给药量的80%~90%。本品以原形自粪便中排出少量,给药后72小时内累积排出量少于给药量的4%。

贮藏

遮光,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018)-2005Z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
2.滴注时间为每500ml不得少于3小时。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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