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唑仑胶囊
来源: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8: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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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588
- 英文名称:Alprazolam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黑龙江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3mg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庆安县东城区
- 批准日期:2015-05-19
- 药品本位码:86903754000015
- 相关疾病
焦虑症,惊恐发作,抑郁症,失眠,术前镇静,失眠
- 适应症
用于焦虑症及惊恐发作的治疗,也用于抑郁症、失眠及手术前镇静。
- 不良反应
1.主要有嗜睡、头昏、注意力分散、口干、恶心、呕吐、厌食、便秘、心悸、视力模糊、疲劳、骨骼肌无力、瘙痒、言语模糊、记忆力减退、月经紊乱和尿潴留等。
2.偶有兴奋激动、肌肉强直、失眠、幻觉、黄疸和皮疹等。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
3.长期服用可产生依赖性,突然停药可出现戒断症状。 -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哺乳者禁用。
2.闭角型青光眼、重症肌无力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18岁以下儿童患者慎用。
2.药物过量与处理:持续的精神错乱、嗜睡、震颤、持续的言语不清、站立不稳、心动过缓、呼吸短促或困难、严重的肌无力等。没有特效的拮抗药,宜及早进行对症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等措施,以及呼吸和循环方面的支持疗法。对异常兴奋,不能用巴比妥类药,以免加强中枢性兴奋作用或延长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3.肝、肾功能损害时可延迟本品的清除t1/2。
4.其他:对苯二氮卓类药耐受量小的患者初始剂量宜小。若出现呼吸抑制和低血压,常提示已超量或静脉注射过快。避免长期大量使用而成瘾。阿普唑仑宜逐渐停药。在治疗恐惧过程中发生晨起焦虑症状,表示有耐药性或两次间隔期的血药浓度不够,可考虑增加服药次数。
5.与酒及含酒精饮料合用时,可增强中枢抑制作用,应注意调整剂量。服用本品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 - 包装
盒装,0.3mg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者禁用。
-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儿童患者慎用。
- 老人用药
老年或体弱患者,开始口服0.25mg,每天2~3次。治疗惊恐发作,每天剂量可达10mg。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易成瘾药合用时,成瘾的危险性增加。
2.与全麻药、镇痛药、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彼此相互增效。
3.与钙离子通道阻滞药合用,可发生低血压。
4.与西咪替丁合用时,可抑制肝脏转化苯二氮卓类药物的中间代谢产物,从而使清除减慢,血药浓度升高。
5.普萘洛尔与苯二氮卓类抗惊厥药合用,可导致癫痫发作的类型和(或)频率改变。
6.与卡马西平合用,卡马西平和(或)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下降,清除t1/2缩短。
7.与扑米酮合用,可引起癫痫发作类型改变,需调整扑米酮的用量。
8.与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的疗效。 -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与处理:
1.持续的精神错乱、嗜睡、震颤、持续的言语不清、站立不稳、心动过缓、呼吸短促或困难、严重的肌无力等。
2.没有特效的拮抗药,宜及早进行对症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等措施,以及呼吸和循环方面的支持疗法。对异常兴奋,不能用巴比妥类药,以免加强中枢性兴奋作用或延长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 药物毒理
本品属于短效苯二氮卓类药物。与地有相似的药理作用,但抗焦虑作用较强,并显示出抗抑郁活性。其抗抑郁的作用类似三环类抗抑郁药,且无三环类的副作用,因此已用于或试用于抑郁症,特别是伴有焦虑的抑郁症患者。但由于依赖性及停药戒断症状的严重性,限制了在这方面的应用。
- 药代动力学
1.口服易于吸收,1~2h达血药峰值,70%~80%与血浆蛋白结合。t1/2约为12~15h。
2.主要在肝内代谢成活性化合物2-羟基阿普唑仑(药理活性约为母药的1/2)及无活性的二苯。
3.代谢物的血浆浓度很低。少量原药与代谢物随尿排出。
4.可透过胎盘,并可进入乳汁。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
1.抗焦虑:口服0.25~0.5mg,每天3次,必要时增量至每天3~4mg。老年或体弱患者,开始口服0.25mg,每天2~3次。治疗惊恐发作,每天剂量可达10mg。
2.催眠:0.4~0.8mg,睡前服。3.抗抑郁:开始口服每天2~4mg,3次分服;必要时,每天剂量可加至1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