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母二冬膏
来源: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1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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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05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煎膏剂(膏滋)
- 规格:每瓶装100克;每瓶装120克
- 生产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
- 批准日期:2015-05-05
- 药品本位码:86900994000041;8690099400005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994000041[每瓶装120克];86900994000058[每瓶装100克]
- 相关疾病
阴虚肺燥,阴虚燥咳,盗汗,肺炎,支气管炎,肺炎
- 适应症
润肺化痰止咳。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咽干,痰少而粘之症。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风寒咳嗽所致痰多、白沫患者忌服。
-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阴虚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或手足心热,盗汗。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20克/瓶
-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8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