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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可的松眼膏

来源: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22:15:4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922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眼膏剂
  • 规格:1%
  •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 批准日期:2015-01-15
  • 药品本位码:86900774001169
相关疾病

棘阿米巴性角膜炎,棘阿米巴角膜炎,非结核分枝杆菌性角膜炎,非典型分枝杆菌角膜炎,非结核性分枝杆菌角膜炎,虹膜炎,过敏性结膜炎

适应症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不良反应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
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禁忌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注意事项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频繁﹑长期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使用本品时,不能同时使用其他滴眼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贮藏

密闭,在干燥阴凉处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一次,涂于结膜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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