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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霉素眼膏

来源: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22:43:3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023
  • 英文名称:Chloramphenicol Eye Ointment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眼膏剂
  • 规格:1%
  •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 批准日期:2015-04-17
  • 药品本位码:86900774000377
相关疾病

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等。

不良反应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2.涂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包装

盒装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与林可霉素类或红霉素类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氯霉素类抗生素。在体外具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对下列细菌具杀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以下细菌仅具抑菌作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下列细菌通常对氯霉素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粘质沙雷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
本品属抑菌剂。氯霉素为脂溶性,通过弥散进入细菌细胞内,并可逆性地结合在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上,使肽链增长受阻(可能由于抑制了转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肽链的形成,从而阻止蛋白质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在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涂入眼睑内,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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