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来源: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10: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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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24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浙江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 生产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 批准日期:2015-06-04
- 药品本位码:86904658000040
-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孕妇禁用。
- 儿童用药
尚不清楚
- 老人用药
尚不清楚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