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来源: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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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897
- 商品名:泰诺林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口服溶液剂
- 规格:5ml:0.16g
-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 批准日期:2016-03-17
- 药品本位码:86900734000119
-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偏头痛,头痛,感冒,痛经,流行性感冒
-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每瓶装60ml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二年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药代动力学
参见详细说明
-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 用法用量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5 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 4~6 16~21 6~7 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7~9 22~27 7~9 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9~10
- 性状
本品为着色片,味甜,有水果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