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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苄啶注射液

来源: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8:03:3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556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ml:0.1g
  •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879号
  • 批准日期:2015-09-07
  • 药品本位码:86900808001233
相关疾病

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本品一般与磺胺药联合用药。

不良反应

1.由于本品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2.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3.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轻微。
4.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禁忌

1.新生儿、早产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血液病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2.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用药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癜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3.本品易产生耐药性,一般不单独使用。
4.遇结晶析出时,可温热使溶解,澄明后使用。

包装

2ml:0.1g/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早产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出现叶酸缺乏症,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1.骨髓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发生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的机会增多。
2.氨苯砜与本品合用时,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可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症的发生。
3.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4.与利福平合用时可明显增加本品清除,血清半衰期缩短。
5.与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6.本品可干扰苯妥英的肝内代谢,增加苯妥英的半衰期(t1/2)达50%,并使其清除率降低30%。
7.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可减少普鲁卡因胺的肾清除,致普鲁卡因胺及其代谢物NAPA的血浓度增高。
8.与华法林合用时可抑制该药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本品为抗菌消炎药。其机制为抑制细菌的二氢叶酸还原酶,阻碍细菌的叶酸代谢,与磺胺类药合用时,能使细菌的代谢遭到双重阻碍,从而增强抗菌效果。与某些抗生素合用时,也有增效作用,因此作磺胺类药和某些抗生素的增效剂。

药代动力学

肌内给药10—30分钟吸收,吸收速率的快慢与注射部位的血流速度有关,吸收后在休内分布广泛,组织中的浓度比血中浓度高,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0%—46%,甲氧苄啶主要从尿中排出,24小时由尿排出给药量的40%—50%,少量经胆汁排泄,半衰期(t1/2)为8—10小时。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30—100mg,一日80—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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