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8~24)
来源: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15: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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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708
- 英文名称:Medium and Long Chain Fat Emulsion Injection(C8~24)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辽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500ml:25g(大豆油):25g(中链甘油三酸酯):6g(卵磷脂):12.5g(甘油)
- 生产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曹庄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2015-11-04
- 药品本位码:86906155000073
- 相关疾病
营养不良
- 适应症
肠外营养药,能量补充剂。本品用于胃肠外营养,满足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的要求。
- 不良反应
直接与脂肪乳有关的不良反应一般分为两类:1.即发型反应:呼吸困难,发绀,变态反应,高脂血症,凝固性过高,恶心,呕吐,头痛,潮红,发热,出汗,寒颤,嗜睡及胸骨痛等。2.迟发型反应:肝脏肿大,中央小叶胆汁郁积性黄疸,脾肿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短暂性肝功能改变及脂肪过量综合症。有报道网状内皮系统褐色素沉着,也称“静脉性脂肪色素”,原因未明。
- 禁忌
脂肪代谢异常的病人(如病理性血脂过多)脂性肾病,严重肝损伤或急性胰腺炎伴高血脂症,则禁用本品。如病人患有酮酸中毒或缺氧,栓塞或休克则更应禁用。
- 注意事项
1.在输入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时,应掌握病人血液循环中脂肪的廓清情况,血脂应在两次(天)输液之间清除。使用脂肪乳时间较长时,还掌握病人的血象,凝血情况,肝功能及血小板数等。脂肪乳输注过程中,血清甘油三酸酯浓度不应超过3mmol/L。2.治疗过程中出现脂肪过量,应停止输注本品,检查血中甘油三酸酯水平回复正常后再使用。3.在给患有代谢性酸中毒,严重肝损害,肺部疾病,脓毒血症,网状内皮系统疾病,贫血或凝血机能障碍,或有脂肪栓塞倾向的病人静脉输入脂肪乳时应十分谨慎。4.太快输入脂肪乳会引起液体和或脂肪负荷过重,从而导致血浆中电解质浓度稀释,体内水潴留,肺水肿,肺弥散能力受损。5.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为一次性包装,用剩的须丢弃,不可再用,如瓶内乳液出现油滴则不能使用。6.本品贮存应避免冻结,冻结则丢弃不用。7.蛋﹑豆类过敏者,可能对脂肪乳过敏。
- 包装
500ml/瓶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和哺乳期使用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的安全性尚在评价中,但在此期间使用并不认为有害。不过在妊娠头三个月不宜用药,除非用药的好处大于给胎儿带来的危险。
- 儿童用药
研究证明: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可作为全静脉营养用于新生儿和婴幼儿,但要注意婴儿对脂肪清除能力差,应慎用,以防治脂肪聚积于肺而致死。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通过外周静脉或中心静脉输入,一般情况下,输注脂肪乳应尽可能的慢。
1.成人:
(1)最初30分钟内输入速度不应超过按体重每小时0.25~0.5ml/kg(约一分钟10滴),此期间若无不良反应,可将速度增至按体重每小时0.75~1.0ml/kg(约一分钟20滴)。每天脂肪乳输注时间不少于16小时,最好连续给药24小时。
(2)通过γ型接头,本品可与葡萄糖和氨基酸溶液经外周或中心静脉输入;在相容和稳定性得到确证的前提下,本品可与其他营养素在混合袋内混合后使用。一般情况下,本品不宜与电解质,其它的药物或其它附加剂在同一瓶内混合。除非另外规定或根据能量需要而定外,建议用量为:按体重一天1~2g脂肪/kg,相当于本品按体重一天5~10ml/kg。
(3)使用本品应同时使用糖类输液,糖类输液提供的能量应不少于40%。病人第一天的治疗剂量不宜超过250毫升,如病人无不良反应,随后剂量可增加。
2.新生儿:可递增至按体重一天3g脂肪/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