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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来源: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9:49:0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840
  • 英文名称:Methoxsalen Solu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外用溶液剂
  • 规格:1%
  • 生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 批准日期:2015-04-07
  • 药品本位码:86901003000496
相关疾病

白癜风,银屑病,银屑病

适应症

本品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不良反应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禁忌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包装

30ml(0.1%)/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避光,保存。

用法用量

外用:
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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