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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酸西索米星

来源: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5:49:0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954
  • 英文名称:Sisomicin Sulfate for Injection
  • 商品名:德宝益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7.5万单位(以C19H37N5O7计)
  •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批准日期:2015-06-12
  • 药品本位码:86905754001757
相关疾病

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败血症,感染性腹泻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

不良反应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包装

西林瓶装,10瓶/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在羊水中达到一定浓度,可能对胎儿的第8对脑神经造成损害,故孕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应用本品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6.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钠﹑呋喃妥因钠﹑磺胺嘧啶钠和四环素等(以上均为注射液)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
7.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胞菌素类或青霉素类)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
8.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胞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

药物过量

长期或大量使用本品可引起蛋白尿、管型尿、不可逆听力减退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等。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可帮助本品从血液中清除。

药物毒理

1.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相似。
(1)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2)体外研究提示,西索米星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痢疾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效。
(3)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与妥布霉素相近;对沙雷杆菌的作用低于庆大霉素,但高于妥布霉素。
2.听觉毒性:豚鼠连续30天肌注或静注西索米星,500mg/Kg/天组动物均出现耳廓反射消失,听觉性脑干反应振幅下降,螺旋器损伤及前庭功能轻度损伤,其损伤程度,出现频率在给药途径间未见差别;30mg/Kg/天组中,8例中有1例出现轻度前庭功能损伤。

药代动力学

1.本品的体内过程与庆大霉素相近。
2.正常人单次静脉给药1mg/kg后,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7.4mg/L,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2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半衰期相应延长。24小时内自尿排出给药量的75%左右。
3.与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仿,本品可在肾中积聚,肾皮质中浓度较髓质高,尿毒症患者经8小时血液透析后血药浓度可降低约50%。

贮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用法用量

1.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轻度感染一日0.1g(以西索米星计),重度感染一日0.1.g(2瓶),均分2~3次给药。
(2)小儿:按体重一日2~3mg/kg,分2~3次给药。
(3)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肾功能减退者。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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