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化瘀颗粒
来源:哈药集团三精千鹤望奎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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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8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黑龙江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望奎县三精路33号
- 批准日期:2016-05-27
- 药品本位码:86903703000202
- 相关疾病
盆腔炎,盆腔炎,盆腔炎
- 适应症
清热解毒,软坚散结,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妇女慢性盆腔炎证属湿热蕴结,气滞血瘀型者的辅助治疗。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经期,孕期,哺乳期或月经过多者禁用。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慢性盆腔炎证属湿热蕴结,气滞血瘀型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身体虚弱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少女、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8)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g)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10)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药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10克,每盒9袋。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经期,孕期,哺乳期或月经过多者禁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老人用药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464(B-0464)-2002
-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